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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買須知
發(fā)布時間:2012/1/5 0:00:00 發(fā)布人:Admin

競買人必須仔細閱讀并遵守本公司拍賣規(guī)則,并對自己參加本公司拍賣活動的行為負責。

本公司特別聲明,不能保證拍賣標的的真?zhèn)渭?或品質(zhì),對拍賣標的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競買人/或其代理人有責任自行了解有關拍賣標的的實際狀況并對自己競買某拍賣標的的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競買人為自然人的,應在拍賣日前憑有效身份證或護照或中華人民共和國認可的其他有效身份證件填寫并簽署登記文件;競買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在拍賣日前憑有效的注冊登記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者合法的授權(quán)委托證明文件填寫并簽署登記文件,領取競買號牌。

競買人參加本公司拍賣活動,應在領取競買號牌前交納競買保證金。競買保證金的具體數(shù)額由本公司在拍賣日前公布。

競買人應妥善保管競買號牌,不得將競買號牌出借他人使用。無論是否接受競買人的委托,凡持競買號牌的人在拍賣活動中所實施的行為均視為競買號牌登記人本人所為,競買人應當對其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除非某競買人在拍賣日前向本公司出具書面證明并經(jīng)本公司書面認可,表明其身份是某競買人的代理人,否則每名競買人均被視為競買人本人。

競買人應親自出席拍賣會。如不能出席,可采用書面形式委托本公司代為競投。本公司有權(quán)決定是否接受上述委托。

鑒于委托競投系本公司為競買人提供的代為傳遞競買信息的免費服務,本公司及其工作人員對競投未成功或代理競投過程中出現(xiàn)的疏忽、過失或無法代為競投等不承擔任何責任。

拍賣師有權(quán)代表本公司提高或降低競價階梯、拒絕任何競買,在出現(xiàn)爭議時,將拍賣標的重新拍賣。

競買人競買成功后,即成為該拍賣標的的買受人。買受人應支付本公司相當于落槌價百分之十五的傭金,同時應支付其他各項費用,且認可本公司可根據(jù)拍賣規(guī)則相關規(guī)定向委托人收取傭金及其他各項費用。

拍賣成交后,買受人應自拍賣成交日起七日內(nèi)向本公司付清購買價款并領取拍賣標的。若涉及包裝及搬運費用、運輸保險費用、出境鑒定費等,買受人需一并支付。

(所有內(nèi)容以本公司拍賣規(guī)則為準 )